2月9日,上海市市場監管局發布《商業代言活動合規指引》,列出商業代言的負面清單,明確了代言活動應遵循的基本行為規范。
《指引》從8個方面列舉了對于法所稱的以自己的名義或者形象對商品、服務作推薦、證明的判定標準;從不能擔任商業代言人的自然人、法人或其他組織,不得利用代言人或者部分特殊主體代言的商品或服務,代言活動不得出現的導向問題,以及其他不得代言的等4個方面,列舉了21項商業代言人資格及相關代言活動的負面清單。
《指引》從遵守法律法規、健全管理制度、簽訂書面合同、履行社會責任等4個角度,明確了開展商業代言活動應遵循的基本行為規范?!吨敢愤€對商業代言人、主、經營者、發布者等主體在虛假違法代言中的法律責任進行了全面梳理和強調。